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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汕尾市事业单位(海丰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等三位同志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第三批)(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4楼,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600117)或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教育局4楼,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687612)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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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名单

海丰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

原标题: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汕尾市事业单位(海丰教育类)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www.gdhf.gov.cn/gdhf/zwgk/1200/1202/content/post_1073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