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批计划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人和项目人员1人。岗位详见《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类别参考《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2)。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2024年7月12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7月12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以取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退伍时间起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年龄超过35周岁即1989年7月12日前出生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中国气象局网站(www.cma.gov.cn)、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nm.cma.gov.cn)和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www.impta.com.cn。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设定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要求。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09:00-2024年7月18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等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院、院系、专业);需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学习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5.在反复核对所填写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件必须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一致。报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笔试、面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1个工作日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说明。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17日09:00-2024年7月19日12:00。
3.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为1:3。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公告将在中国气象局网站(www.cma.gov.cn)、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nm.cma.gov.cn)和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发布公告。
5.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7月21日09:00-2024年7月23日09:00。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评》,满分100分,不指定任何考试复习材料及考试大纲。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考生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及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23日9:00-11:00
4.笔试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6.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
7.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气象局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气象局、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未达到1:3的面试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排名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人员报名成功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具体通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生须持《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硕士所修课程成绩单(学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名登记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复审通过,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
2.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语作答,但考生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选;笔试成绩(或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
7.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8.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组织2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考察组将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应在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国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要求
1.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1-3335243
附件1: 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