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社区工作者60人,分4个岗位进行招聘,其中,岗位1:黛溪街道(东明社区、齐明社区、中兴社区、永安社区、东城社区、环翠社区、环山社区、黛中社区、城中社区共9个社区)28人,岗位2:黄山街道(黄西社区、月河社区、政苑社区、见埠社区、东景社区、铝谷社区、学苑社区共7个社区)22人,岗位3:高新街道(兴业社区、宏业社区共2个社区)6人,岗位4:好生街道(中心社区共1个社区)4人。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6日至2004年9月1日出生);
5.社区工作者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9月4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9月4日;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的。
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不能应聘情况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网上报名、初审和缴费,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初审和缴费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邹平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09:00-9月5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邹平人才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邹平人才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2022年9月2日11:00-9月6日18:00。
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3.网上缴费:2022年9月2日11:00-9月7日12:00。
通过网上初审后,笔试人员需缴纳笔试费用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及时打印《2022年邹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022年邹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使用。
每日报名情况在邹平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
若最终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调整比例确定录用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山东省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日,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持本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省市防控最新规定执行,具体注意事项按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有关事宜统一在邹平人才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人员健康管理承诺书》参加考试,“两证一书”缺一不可。
笔试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社会工作专业知识30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在核定笔试成绩基础上分别加3分、5分、8分,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加3分,同时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和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加分事项不重复计算分数,以单项最高分计入笔试成绩;中共正式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的加3分,可与职业资格累计加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合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统一在邹平人才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人员健康管理承诺书》,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等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先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时先按1:1比例进行。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若按1:1.5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已全部递补,但部分岗位仍有空缺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统一在邹平人才网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自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部分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同岗位招考人员中,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应岗位;如部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已全部递补,但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的,可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岗位等额调剂。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进行业务培训,招聘人员应服从安排。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统一办理有关工作手续。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报考证明出具、档案提档等事宜。
四、工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9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详见《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薪酬系数对照表》)。
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邹平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6日